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
发布时间:2015-12-07 资料来源: 责任编辑:边世娥
内容 |
职工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,失业后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|
相关法律法规 |
陕西省《失业保险条例》实施办法(陕政令88号) |
许可条件 |
1、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,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;2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3、已办理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的。 |
申请资料 |
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;失业人员个人档案 |
办理程序 |
由原
单位提供相关材料,经失业保险经办中心审核,符合领取条件的,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,发放失业保险金申领卡 |
办理部门 |
县劳保局 |
办理时限 |
原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报失业办审核,失业办15日内审核完毕,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