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扶贫局、财政局:
根据两局《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备案的通知》(延市老扶发〔2018〕15号)通知,按照《延安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》(延财办农发〔2017〕213号)和《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工作导引》(陕脱办函〔2017〕8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,围绕产业、改善生产生活设施条件、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,对本批次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3万元作如下安排:
一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114.6万元。
二、能力建设4.6万元。
三、产业开发项目293.8万元。
特此呈报,请予审定。
志丹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
2018年5月24日